体育局第七届省直机关运动会2个赛事服务中标结果
体育局第七届省直机关运动会2个赛事服务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体育局
乙方:福建省排球协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DY]*******-1的福建省体育局第七届省直机关运动会2个项目赛事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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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200401 | 体育组织服务 | 第七届省直机关运动会气排球项目 | 1 | 个 | 国内 | 199900 | 199900 | / | / | 无 | ||||
合计: | 199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玖仟玖佰元整(¥199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甲方权利与义务5.1甲方作为招标业主单位,有权督促乙方组织好福建省体育局第七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比赛项目。有权对竟赛工作组织、承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督促检查安保措施的落实。5.2有权监督竞赛规程制定、选手报名、竞赛编排等各项工作5.3有权检查比赛场馆、设施、器材配备,以及赛区交通、医务监护等竞赛保障工作。5.4对突发事件或其它争议提出最终处理意见的权利5.5负责向乙方拨付中标金额的款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6乙方为(气排球赛事)该赛事承办主体,负责比赛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等相关竟赛保障工作,并承担本次比赛所涉及的全部费用。5.7负责组委会、联席会等活动安排工作。5.8负责商调竞赛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的组织。5.9负责竟赛场馆布置、比赛器材等竟赛工作相关物品准备和具体比赛安排。5.10负责印制秩序册、成绩册。秩序册在赛事组委会、技术会时发放。比赛成绩册要求在运动队离会前印制好,并发放到各队。5.11全权负责赛事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含赛前筹备、赛中运行及赛后清收尾),在赛事举办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重点做好赛事安全保卫和医疗救护工作。5.11.1赛前做好比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安全。5.11.2赛场须设立医疗救治点并配备专门的医护人员5.12所有区域赛和总决赛结東15日内,向甲方报送赛事总结,并按要求递交赛事材料清单。5.13乙方不得将赛事活动转包给第三方负责。如有违反,将视为重大违约行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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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项目经过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提供下列单证和文件,由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供应商提供购买服务总价100%的费用(大写和小写数字表示)。a.供需双方签订的有效经济合同正本壹分;b.由供应商提供的支付款报告正本壹分及验收单;c.金额为合同价100%的正式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10、违约责任
乙方作为赛事承办方的主体责任人,应严格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事项,签订合同且甲方支付合同金额全部款项后,乙方拒不履行合同的,出现逾期履行、部分履行等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及采取补救措施,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乙方未能充分履行安全保卫责任,出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賠偿。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发生私自转包、重大安全事故、提前终止合同等重大违约行为或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将列为失倍名单,今后不得参与甲方所有的招标项目。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体育局 | 乙方: | 福建省排球协会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 | 住所: | 福州市五四路330号福建省奥体中心体育馆办公区二楼 |
单位负责人: | 林作明 | 单位负责人: | 陈铁成 |
委托代理人: | 吴安胜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1*****565 | 联系方法: | 177*****285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环球支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账号: | ****************13 | 账号: | ****************00 |
签订地点: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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