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2#教学综合楼枪弹库改建及巡特警食堂装修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平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2#教学综合楼枪弹库改建及巡特警食堂装修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2#教学综合楼枪弹库改建及巡特警食堂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公安局以会议纪要[2019]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市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武夷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2#教学综合楼枪弹库改建及巡特警食堂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二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71115元(含暂列金3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2、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 3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 43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 17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 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山水华庭28栋C座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当场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 09:00:00,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美加德广场2号楼505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公安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7号,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山水华庭28号C座二层,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李、小邓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纪委驻南平市公安局纪检组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7号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腾众招[2019]093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美加德广场2号楼505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南平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2#教学综合楼枪弹库改建及巡特警食堂装修工程
招标人:南平市公安局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7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夏年花,余树彬、叶大明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辉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谢美金 建造师证书编号: 闽********3612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总价:607004元 工期:总工期为50日历天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 9 月24日至2019年 9月 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公安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7号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山水华庭28栋C座二层,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李、小邓
日期:2019年9 月 24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腾众招[2019]093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美加德广场2号楼505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南平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2#教学综合楼枪弹库改建及巡特警食堂装修工程
招标人:南平市公安局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7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夏年花,余树彬、叶大明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中标人名称: 福建辉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谢美金 建造师证书编号: 闽********3612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总价:607004元工期:总工期为50日历天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单位:南平市公安局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7号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山水华庭28栋C座二层
联 系 人:小李、小邓
电 话:****-*******
日期:2019年9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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