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市宣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ZQ-CG-XJ-*******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18日

5、采购日期:2019年9月25日

6、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星之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宣城市鸿越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鸿运商务楼)

8、成交金额:937400.00元

9、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0、评审委员会名单:董磊、张波、许艳

11、采购人:宣城市宣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181*****939

12、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宜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亚夏汽车城4幢405室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33*****037

13、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14、公告期限: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6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宜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亚夏汽车城4幢405室,联系电话:133*****03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宣城市宣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安徽宜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

****************4.doc">询价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机关 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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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宜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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