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专校档案设备中标结果
闽江师专校档案设备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江西光正金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GC[GK]*******-1的闽江师专校档案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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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0499 |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档案设备 | 1 | 批 | 国内 | 251500 | 251500 | 赣正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环保 | ||||
合计: | 2515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251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货到安装、验收完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档案移动密集架:W3750*D580*H2500*19列,分2个团体组装(可存放40mm厚A4档案盒约20000盒)。2、防磁柜:W525*D480*H1500。3、不锈钢档案书车:W750*D360*H900。4、不锈钢档案登高书梯:W450*D650*H1300。5、档案室温湿度表:国标。6、档案专用除湿机:除湿面积≥100m2。7、档案专用空气净化器(办公区):净化面积≥30m2颗粒物净化率≥99%。8、档案专用办公整理桌椅:≥1800mm长*≥1200mm宽*≥750mm高。9、档案装订缝纫机:W390*D170*H290。10、除霉防虫剂:纯天然植物花草。11、六角形立式字画收藏实木箱:W1280*D480*H480mm大、W1080*D420*H420mm中、W890*D380*H380mm小。12、电脑桌椅:≥1400mm长*≥700mm宽*≥760mm高。13、借阅服务台:定制。14、移动硬盘:(要求安全稳定、不掉盘)5T、2T。15、超细干粉灭火器:国标8KG。16、3孔装订器:(带切纸刀)W730*D595*H240。17、档案常规整理工具:以类目、数量、参数为准。18、办公区域墙体隔断(配1扇防火防盗门):现场定制施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步:初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第二步:最终验收。初验合格且设备安装完毕后,设备进行为期20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需提供计量认证报告的,甲方对其在试运行中的主要指标(如性能、可靠性、稳定性等)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的,最终验收通过;不合格的,乙方需进行更换或整改,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最终验收合格。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设备验收单》(壹式肆联)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由乙方将叁联提交给甲方存档。如发现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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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全部货物交货并最终验收合格且中标人提供全额的正式发票后,采购人凭验收合格材料向中标人支付100%的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待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正常运行一年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10年。
10、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20%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①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 %(每日)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金额的30%。②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③若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应按货款的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①若乙方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全部设备,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②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乙方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乙方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③依据合同规定甲方提出换货的,乙方应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进口设备为 60 天内),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货款且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4)乙方未能按照要求时间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100万元的设备,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货款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高于100万元且低于1000万元的设备,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货款的0.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30%。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福州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乙方: | 江西光正金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 住所: | 江西省樟树市城北工业园6号路 |
单位负责人: | 林贤 | 单位负责人: | 杨金光 |
委托代理人: | 庄翠冷 | 委托代理人: | 聂建松 |
联系方法: | 136*****258 | 联系方法: | 135*****565 |
开户银行: | 福州市工行南门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支行 |
账号: | 140*****090******** | 账号: | ****************6666 |
签订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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