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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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方式管理规定》(合政办〔2017〕1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采购人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
四、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用房租赁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用房租赁
六、采购预算金额:125万元/年。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2017年11月,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招标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即将到期。
(2)局现状办公用房面积需求有很大缺口,且没有其他来源,仍需采用租赁方式解决。
(3)市重点局现在政务中心第二办公区办公,租赁房屋要求与二办区相对集中,便于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4)第一次租赁的办公用房处于在用状态,办公地址已经固定,利于各级各部门工作对接,方便外来人员办公办事办文。现有的办公设备及网络通信保障反复搬迁会产生新费用,且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5)经市场调研,现第二办公区周边能够提供闲置物业的有华润万象城、新地中心、百利中心和卓誉中心等项目。综合分析,仅安徽锦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卓誉中心项目直线距离最近,且价格优惠、面积满足办公条件、物业管理水平较高,地理位置满足采购人集中办公,便于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需求。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锦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十、专家论证意见:
(一)项目内容: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用房租赁,拟租赁约1600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三年。
(二)单一来源的市场分析及法律适用
专家组一致认为,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由安徽锦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租赁业务。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备注 |
高坤云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高工 | 组长 |
黄锦勇 |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中级 | 组员 |
吕陆叁 |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高工 | 组员 |
梁德江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高工 | 组员 |
俞宝喜 | 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法律专家 |
十二、公示期限: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9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反映,同时向合肥市公管局业务处(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607室反映。联系人:侯晓丽,联系电话:****-********,传真:****-********。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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