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演播室设备之播出及包装系统中标结果

新闻演播室设备之播出及包装系统中标结果

青岛市招标中心受青岛广电蓝睛新文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融媒体中心新闻演播室设备采购之播出及包装系统采购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广电蓝睛新文化有限公司 1.2采购项目名称:融媒体中心新闻演播室设备采购之播出及包装系统采购项目1.3采购项目内容:融媒体中心新闻演播室设备采购之播出及包装系统采购项目1.4采购项目预算:66万元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选用济南索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体采购依据如下: (1)蓝睛公司参与“市南区委宣传部启动市南区融媒体中心新闻演播室”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中标,投标前已经与济南索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方案设计和产品价格进行沟通,且该公司为投标报价中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商授权商。 (2)蓝睛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2019年10月18日完成供货(包括进口产品),由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故本项目拟采购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二)本次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济南索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2供应商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C座五层506号4、公示的期限 自2019-9-27起至2019-10-9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5、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5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7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6、联系方式 7.1采购人:青岛广电蓝睛新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路200号 E-mail:qdgdzbb@163.com 邮政编码:266070 电话:****-******** 联系人:郑堃 7.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楼 E-mail:185*****517@163.com 邮政编码:266071 电话:183*****280 联系人:徐倩 2019年9月26日

标签: 包装 播出 演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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