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卫生科医用仪器设备 中标结果

学院卫生科医用仪器设备 中标结果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006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康众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卫生科医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6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气溶胶喷雾器临床检验设备1、手持式,可喷洒氧化性较好地消毒剂(如过氧乙酸);2、容量≥2L;3、射程1-8米;4、喷射的药液颗粒直径≤于25微米;5、流量≥300毫升/分钟。26000
2笔式余氯计临床检验设备可以测量水溶液的总余氯,包括游离氯(Cl2),次氯酸盐(OCl-)和氯的含氮化合物,具有自动校准、自动温度补偿(0℃ ~ 60℃)、数据储存、低电压显示、自动关机等智能化功能,可同时显示测量值和温度值。11500
3心肺复苏训练模拟人人体模型1、模拟人上肢关节可自由活动;2、模拟标准气道开放显示,人工手位胸外按压指示灯显示、数码计数显示、语言提示;3、实战模式下,循环次数可单独设置,成绩单有智能评分显示。按压回弹电子监测:未回弹有语音提示;4、操作时间:以秒为单位计时,可自行设定考核操作时间;5、可选配模拟AED自动体外除颤仪DM-FA6822,模拟抢救流程;6、每套各配置2套人工肺。225000
4医用冰箱药房设备及器具2-8度冷藏,容量300L以上。17000
5腹部B超探头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35C50HA腹部凸阵探头,频率:2.5/3.5/5.0/H4.6/H6.0MHZ(探头与原迈瑞主机配套)。122000
6压力灭菌器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1、内置敞开式水箱结构;2、液晶屏中文显示温度、压力、时间、运行状态、故障报警等信息;3、注水、脉动真空、升温、灭菌、排汽、真空干燥全过程自动完成;4、内置储能蒸汽发生器,腹膜式腔壁加热膜,抽真空系统;5、自动开关门结构;6、脉动真空次数1~6次可调;7、容积≥60L;8、设计压力:-0.1/0.3Mpa;9、设计温度:144℃,温度选择范围:105℃~136℃;10、温度显示精度:0.1℃,压力显示精度:1Kpa;11、腔体材料:06Cr19Ni10不锈钢。160000
7血液分析仪临床检验设备1、细胞分类:白细胞五分类;2、测试原理:多角度激光散射结合细胞化学染色技术测定WBC,鞘流阻抗技术测定RBC/PLT,无氰化物法测定HGB;3、白细胞分类通道:双通道;4、测试参数:≥32项,具备幼稚细胞及异淋定量报警功能;5、检测速度:≥60个样本/小时;6、样本用量:全血≤15μl,预稀释≤20μl;7、测量模式:全血、末梢全血、预稀释全血;8、数据储存:≥40000个检测结果(包括散点图、直方图、患者信息);其他内容详见附件。190000
合计金额小写:211500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血液分析仪

临床检验设备


BC-5130

1

90000

90000

2

压力灭菌器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MOST-T

1

60000

60000

3

腹部B超探头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35C50HA

1

22000

22000

4

医用冰箱

病房设备及器具


MPC-5V316

1

7000

7000

5

心肺复苏训练模拟人

人体模特


DM-CPR3000

2

12500

25000

6

笔式余氯计

临床检验设备


CL200

1

1500

1500

7

气溶胶喷雾器

临床检验设备


TL2003

2

3000

6000

合同金额小写:211500.00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3.2 履行地点:长沙学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人负责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3.2、乙方负责产品在甲方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09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


4.2 收款账户: 建行长沙黄兴南路支行(湖南康众医药有限公司:****************169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3]9号)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补充通知》(长财采购[2014]23号)规定进行验收。

5.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返工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联系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6.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6.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9.28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叁 年,自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3)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1 、系统维护。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学校。

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地址:韶山路以西杉木冲路以南中意一路红星物流配送中心北仓四层B区
法定代理人:杨小云法定代理人:孙旺东
委托代理人:王永红委托代理人:黄佳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标签: 项目合同 仪器设备 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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