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购置社区党群中心标识及制度上墙服务中标结果

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购置社区党群中心标识及制度上墙服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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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购置社区党群中心标识及制度上墙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19-C-0766)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购置社区党群中心标识及制度上墙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购置社区党群中心标识及制度上墙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PYGP-2019-C-0766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96.092263创想未来(天津)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白古屯乡政府东侧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社区党群中心标识及制度上墙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群中心标识及制度上墙服务,包括秀欣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驯海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汇海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民航大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格兰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枫景家园及金域华府党建活动室标识及制度上墙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便民服务大厅背景墙、便民服务大厅悬挂的网格员管理结构示意图、便民服务大厅的公示栏、便民服务大厅的壁挂式多媒体等设计、制作及安装。1.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秀欣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驯海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汇海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民航大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格兰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枫景家园及金域华府党建活动室,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服务期限:自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3. 服务内容:对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大厅背景墙、便民服务大厅悬挂的网格员管理结构示意图、便民服务大厅的公示栏、便民服务大厅的壁挂式资料架、社区警务室背景墙等的方案设计、制作安装等服务。对枫景家园及金域华府党建活动室“党建图文—党旗、权利、义务、誓词“、党建图文—制度、党建图文—理论超市、青年之家图文内容等的方案设计、制作安装等服务。方案设计应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设计效果须与小区及周边建筑协调。设计方案需明确选用材质。4.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其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和修改直至达到采购人满意,最终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党群服务中心和党建活动室设计方案效果图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按照采购人确认合格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安装。供应商须以秀欣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例,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其的设计效果图。5. 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安全防护及除尘降尘等安全和环保措施。6. 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服务完成后,所有物品安全、牢固、完好,并提供一年质保期;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修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须在12小时内解决所有问题。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 服务期间,用水、排水、电请各成交供应商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8. 供应商选用主要货物、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环保和卫生的要求。9. 成品保护费用:已完成的成品保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品保护费用含在磋商报价中。服务完成后未移交采购人之前,成交供应商负责对现场的成品以及成交供应商的设备、材料、工具器具等进行保护;保护期间若发生损坏、失窃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费予以修复,并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承包范围以外的专业设备、设施等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配合保护,费用含在磋商报价中。10. 安装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相关人员及周边物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相关人员办理保险。必须达到“零伤亡,对周围环境零破坏,零污染”的安全管理目标。磋商报价中必须考虑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及其相关费用。由于成交供应商操作方法不当造成的破坏及人员伤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相关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1. 制作安装过程中尽量做到噪音控制。不得影响各社区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秩序。成交供应商车辆必须遵守各社区的交通管制。12. 成交后合同服务过程中主要设备材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13. 本项目采用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主材、涂料等必须无毒无害,安装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主材和涂料的环保检测合格报告。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不得选用国标负公差产品。成交供应商须对所有设备、材料的质量负责,包括检验、验收及存放、保管;在服务期间的所有设备、材料的二次检验费、二次搬运费、保管费、各类试验费、检测费、施工损耗、其他所有辅材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费用含在磋商报价中。 14. 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采购人有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15.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设计方案及图纸中的任何内容用于宣传或发表或其他商业用途。16. 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严禁转包,否则,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96.09226396.092263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晓勇,徐延津 杨娜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孙老师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老师:***-********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4414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识 社区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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