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委托-预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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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平阴二期风电场54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平阴二期风电场54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BDL-********

招 标 人:中海油新能源琦泉平阴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9年10月8日11时——2019年10月11日11时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资格能力条件

名称

证书

证书编号

1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18846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

19584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546.88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19年9月1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二会开标,共有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共5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名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第三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具体的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 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振洋

电 话:***-********(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委托 风力发电机组 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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