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卵石精加工销售建设环境影响中标结果

河卵石精加工销售建设环境影响中标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省思轩实业有限公司河沙及河卵石精加工销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与环保局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北五楼514室

项目名称

河沙及河卵石精加工销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面鑫友搅拌站、西面邓坊村福园、东面南塘湖、南面邓坊村

建设单位

江西省思轩实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晨旭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系租赁江西齐顺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位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鱼尾村工业园产业所属用地进行建设。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3333.4m2,为新建性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食堂、宿舍及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产品方案:年产精品砂8万吨。

主要设备:1台振动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反击式破碎机、1台圆振动筛、1台轮式洗料机、1台细料回收脱水机、1台带式压滤机、2条输送带等。

项目总投资226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

1、施工期间污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不对外排放。

2、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定时洒水、及时清扫废物、运输车辆加盖密闭运输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3、施工期间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施工期间应有完善的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噪音对周边的干扰。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弃土集中堆放,及时运送至规定场所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废水污染防治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洗砂水经沉淀沉淀后储存于清水池循环使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后,经青山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 标准后排入赣江南支。项目厂区地面及水池均采取硬化措施,并设置导流沟,防止废水进入周边水环境。

(三)废气污染防治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尘,产生于给料、破碎、筛分、装卸、输送等工序,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生产时生产时原料由密闭传送带输送至破碎机破碎,并在进料和破碎时采用水喷淋抑尘,筛分机、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级标准要求。

未被收集的筛分、破碎粉尘,堆场及装卸、输送扬尘道路扬尘采取密闭传送带输送物料、酒水抑尘、路面保洁等措施,无组织排放量为0.263t/a,项目以厂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噪声污染防治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噪声机械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压滤机脱水泥饼和收集粉尘。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压滤机脱水泥饼和收集粉尘外售砖厂综合利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销售 精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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