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公交车中标结果
纯电动公交车中标结果
本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9Z165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2019 年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 标包一:8.5米级纯电动客车10辆和其他车辆配套设施,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预算价为755万元。 标包二:6米级纯电动客车20辆;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预算价为1000 万元。 标包三:10.5米级纯电动客车10辆,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预算价为 850万元。 | 名称: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资口亭81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 ****-******* | 名称: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1107室 项目负责人:叶工 联系方式: ****-*******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2万元 | 名称: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办公楼) | 一标包: *******元 二标包: *******元 三标包: *******元 | 一标包 名称: 8.5 米级纯电动客车 品牌:金旅牌 规格型号: XML6855JEVY0C7 数量: 10 单价: 630320元 二标包 名称:6 米级纯电动客车 品牌:金旅牌 规格型号: XML6655JEVY0C1 数量: 20 单价:471860元 三标包 名称:10.5 米级 纯电动客车 品牌:金旅牌 规格型号: XML6105JEVY0C7 数量: 10 单价: 830910 元 | 陈发宏 黄虹 刘军 邵姝婷 王惠玉 吴观曙 张永忠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标包一: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 日历天内完成生产,接业主书面通知 10 天内提货到业主指定场站。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121 台公交车的全包围改造 标包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 日历天内完成生产,接业主书面通知 10 天内提货到业主指定场站。 标包三: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 日历天内完成生产,接业主书面通知 10 天内提货到业主指定场站。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无 | ||||||
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9月17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0月9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1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1107室),联系电话:****-******* 。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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