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诏安县西潭镇新春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财政补贴,招标人为诏安县西潭镇新春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西潭镇新春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66107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工程为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预算审核价为661073元。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范围(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工程为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预算审核价661073元。符合建市[2007]171号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市政公用工程规模标准中“交通安全设施”小型规模标准为“单项工程合同额<200万元”,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负责人;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661073元(无暂列金),发包价为609279.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要求,对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招标人应当否决其投标;③根据漳州市人民检查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本项目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每天08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二楼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0月9日15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形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交纳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0月9日15 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西潭镇新春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西潭镇新春村;邮编:/ ;

电话:180*****978,传真:/ ;

联系人:许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70@qq.com">yuanxuzb@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俐。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09日15 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3楼。


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

招标人:诏安县西潭镇新春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西潭镇新春村;

工程交易地点: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3楼;

工程建设规模: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路面硬化面积约为1870平方米,管道建设约600米,检查井12座,雨水口24座。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661073元,发包价为609279.8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西潭镇新春村延伸村内东侧公园堀至草堀片区排污设施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9日15:0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卓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609279.8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建造师:陈娅月,注册证号:闽235********5;

评标委员会名单:沈雄辉、沈建卢、沈木兴;

废标情况: 无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9日。

招标人:诏安县西潭镇新春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泥 排污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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