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公安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夏邑县公安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夏邑县公安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夏邑县公安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开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夏邑县公安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夏财采购【2019】274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9】661号 三、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控 制 价:691400.00元 招标内容:刑侦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四、评标日期: 评标时间:2019年10月9日 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9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经采购人夏邑县公安局确定中标人如下:
主要成交标的:现场手印转印扫描系统 八、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加龙 贺红茹,燕海涛,刘长恒, 陈海玉(采购人代表)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计取。收费金额:10185元 十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二、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夏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5*****172 地址:夏邑县华夏大道中段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王女士 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园田路交叉口 监督单位:夏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137*****995 地 址:夏邑县康复中路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
标签: 刑侦设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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