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区国库支付系统电子支付系统技术服务(GLZC2019-D3-04-16KLZB)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区国库支付系统电子支付系统技术服务(GLZC2019-D3-04-16KLZB)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象山区国库支付系统电子支付系统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D3-04-16KLZB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 |
1 | 象山区国库支付系统电子支付系统技术服务 | 1 | 项 | 电子凭证库实施服务2套、电子签章系统实施服务2套、新版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施服务1套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为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资源,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18】51号)文件实施进度等要求,为贯彻全省业务的一致性和管理的规范性,根据广西区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又称“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等安全实施部署实行自治区级集中管理模式,即财政、人行和代理银行在自治区级集中部署;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使用区厅负责统一提供的版本。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要求,我区本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涉及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区级支付系统三个产品的实施服务。
目前,区财政厅端的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区级支付系统均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和实施服务,同时人行端、代理银行端的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的系统服务也均由该公司提供,为保证项目实施顺利推进,降低项目风险加快实施进度,满足项目技术衔接一致性和业务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710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1 | 象山区国库支付系统电子支付系统技术服务 | 1 | 项 | 电子凭证库实施服务2套、电子签章系统实施服务2套、新版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施服务1套 |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桂林分部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5000.00元的,按5000.00元收取)
成交服务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
八、协商小组名单:刘盛辉、赖文继、周榕芳
九、公告的期限:2019-9- 9起至2019-9-17起止
十、联系事项:
1、名称: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5号;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南路1号花样-?花样城5幢B单元18层17-23室
联系人及电话:蒋熹微,****-*******
3、监督部门:象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5号
电话:****-*******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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