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项目编号:JHZB-2019-B-1056)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项目编号:JHZB-2019-B-1056)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 (项目编号:JHZB-2019-B-1056)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委托,天津锦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
2.项目编号:JHZB-2019-B-1056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154.5天津动核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津市,津南区,天津市津南区长青科工贸园区上海街18号B区1018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等详见附件1.质保期:产品自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文件后开始计算保修期,质保期为 1 年,自产品验收后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应负责维修和替换不合格和非人为因素的损坏产品并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调换的运输、保险、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未说明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售后服务相关规定执行;2.质保响应:保修期内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在接到通知后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质保期内,负责处理解决非人为因素的货物质量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供货有效期内所提供所有货物,坚持7*24小时(工作日)服务;3.中标人严格按照技术规格、要求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接受采购人质量监督。4.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培训方案等;5.★本项目投标人承诺必须做到“交钥匙工程”;6.★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后,中标公示期内积极配合接受校方核查“加注※号条款”关键技术指标,若经验证不满足招标要求,视为中标方提供虚假投标材料,将取消标中标人资格,将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7.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到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与验收工作。8. 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9. 其他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0.★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1.0154.5154.5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韩瑞艳,缴海光 王金禄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女士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宋贵鑫:138*****76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锦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38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8896.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天津锦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最终版 155万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项目1056.pdf

天津锦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

标签: 汽车实训设备 新能源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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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锦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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