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纯新能源电动客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二次)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纯新能源电动客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二次)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纯新能源电动客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二次),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纯新能源电动客车采购项目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2019-200三、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制造商是否属于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新能源纯电动客车金龙牌/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否XMQ6821CYBEVL62604000.00*******.002充电桩交运工业牌/洛阳交运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否JYGYBWK-ZL-IVB177000.0077000.00四、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发布日期:2019年9月26日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日期:2019年10月14日上午9:30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六、磋商小组名单:张子荣(组长)、杜黎明、王赟、郑丽霞、刘志强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洛阳慧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322号(安乐镇赵村段)八、成交金额:*******.00元(壹佰贰拾捌万伍仟元整)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市直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机场路6号 联系人:柴先生电 话:135*****339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5号楼1302室 联系人:程女士(Lyszfcg2203) 电 话:****-******** 十六、附: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纯新能源电动客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4日
附件:[洛直政采磋商(2019)0481-1号]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纯新能源电动客车采购项目.LYZ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客车 新能源 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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