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居民身份证邮政寄递服务项目”的公示

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居民身份证邮政寄递服务项目”的公示

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居民身份证邮政寄递服务项目”的公示






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居民身份证邮政寄递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居民身份证邮政寄递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后,寄往基层派出所发放的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邮政部门提供邮政寄递服务。


预算费用:235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有关“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的规定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具体内容的规定的通告》,居民身份证的寄递业务应由邮政企业专营。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种情形的规定,2019年度我省居民身份证邮政寄递服务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地址:昆明市吴井路139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专家姓名


专家单位


职称


1


陈荣


云南省委办公厅信息技术中心


高工


2


李超凡


云南省电子产品检验所


高工


3


吴建平


云南省电子计算中心


高工


4


徐万成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高工


5


张大好


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高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56号。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四楼4006-4009办公室联系电话:****-********




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2019年10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邮政 身份证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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