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项目(包括:建设矿用设备监察子系统、矿用设备风险大数据分析子系统、煤矿安全风险指标评价子系统、煤矿双重预防管理子系统、大数据分析与监察平台等5类业务应用系统,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联网范围:覆盖辖区内100个重点煤矿)的监理服务。
2.2采购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30万元。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5项目实施时间:按实际情况确定;监理至本项目结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2014年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项目内容主要为信息化监理项目,需按以下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无法体现工程内容及规模的不予认可);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在投标单位,2014年至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项目内容主要为信息化监理项目,需按以下其中之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无法体现工程内容及规模的不予认可);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18年度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2019年8月份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2019年8月份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供应商拟选派本工程现场的所有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提供由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企业、企业法人、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5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采购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1704)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项目总监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3监理采购文件1200元一份,须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7日0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视频会议室)(必须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329号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昆明市同德广场写字楼17楼1704
联系人:何茜
电话:15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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