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餐饮食材服务项目(三次)中标(成交)公告

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餐饮食材服务项目(三次)中标(成交)公告



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餐饮食材服务项目


(三次)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餐饮食材服务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czcg201909-19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9日


开标日期:2019年10月15日08时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滁州市润阳餐饮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南谯路522号


中标金额:投标报价下浮率百分之三十点五(30.5%)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葛宝、刘炳龙、余莉、徐有朝、盛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琅琊东路254号


联系人:刘敏联系方式:152*****008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立地工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向东200米3号楼15层


项目负责人:杨韦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2018-2019年度代理采购项目的服务收费报价标准计算,不含专家评委费。


收费金额(专家费用4200元 ):12874元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或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琅琊区琅琊东路254号或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向东200米3号楼15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


1、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餐饮食材服务项目(三次)评标结果公告
2、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餐饮食材服务项目(三次)交易文件



标签: 食材 餐饮 综合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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