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及适配升级项目成交公告

怀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及适配升级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怀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及适配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CG-HN-2019-180 财2019年第425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日期:2019年10月1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4、26号四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7475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项目名称、总报价、服务期:

项目名称:怀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及适配升级项目
总报价:人民币柒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747500.00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评审委员会名单:丁伟 杨珺 王为高

采购人名称:怀宁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6号

联系人:丁振

联系方式180*****3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项目负责人:查朝晖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公告期限:20191017日至20191018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房地产管理局、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怀宁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金监管 交易 存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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