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购置纯电动城市客车项目的中标公告
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购置纯电动城市客车项目的中标公告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购置纯电动城市客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购置纯电动城市客车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9]-452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一标段:10.5米级纯电动客车100台,电池容量≥200kwh(座位数:29+1);二标段:10.5米级纯电动客车50台,电池容量≥200kwh(座位数:22+1);三标段:10.5米级纯电动客车50台,电池容量≥249kwh(座位数:29+1)。
2、一、二、三标段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40天内。(详见附件)
四、评标日期:2019年10月16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24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三标段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三标段 | 10.5米级纯电动客车50台,电池容量≥249kwh(座位数:29+1)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 人民币 43,600,000.00元 (大写:肆仟叁佰陆拾万元整) |
无效投标原因
序号 | 投标人 | 无效投标原因 | 无效投标依据 | 备注 |
1 | 封面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3.7(1)条规定 | 1/2/3标段法定代表人均未签字或加盖 |
九、一二标段废标原因:一、二标段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项目一、二标段予以废标,特此告知相关当事人。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海燕、李高杰、李会朝、郝苗艳、赵丽平。
十一、中标服务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费标准,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三标段中标服务费:267,0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柒仟元整);
十二、中标公告发布媒介:
1、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37*****029
联系地址:焦作市神州路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发布人: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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