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在福建省将乐县注册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根据将政文[2016]18号)。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房屋建筑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将乐县日照东门擂钵主体楼4层)或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银行转账或电汇: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YZRS将招字【2019】016号”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上午9 时30 分,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
7.2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投标邀请函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地址: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邮编:353300
电话:180*****909,联系人: 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日照东门擂钵主体楼4层,邮编:353300
电话:188*****463
联系人: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楼电话:****-*******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房屋建筑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将乐县日照东门擂钵主体楼4层)或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银行转账或电汇: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YZRS将招字【2019】016号”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上午9 时30 分,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
7.2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投标邀请函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地址: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邮编:353300
电话:180*****909,联系人: 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日照东门擂钵主体楼4层,邮编:353300
电话:188*****463
联系人: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楼电话:****-*******
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YZRS将招字【2019】016号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8日09时30分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5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黄德昌、龚梦周、伍宗玲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3、废标情况:无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宸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忠注册编号:闽********2368
中标金额:*******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公示时间
公示期: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1日.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
6、监督部门: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地 址: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
电话:180*****909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将乐县日照东门擂钵主体楼4层
电 话:188*****463
联系人:陈女士
中标结果公示
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YZRS将招字【2019】016号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8日09时30分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经招标人确认后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5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黄德昌、龚梦周、伍宗玲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3、废标情况:无
4、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宸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忠注册编号:闽********2368
中标金额:*******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公示时间
公示期: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8日.对中标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
6、监督部门: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评委:徐红梅、齐忠富、李志斌
招标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地 址: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
电话:180*****909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将乐县日照东门擂钵主体楼4层
电 话:188*****463
联系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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