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2018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山区2018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山区2018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期)监理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备案编号:ZXZB-2019-0038
由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鹤山分局建设的鹤山区2018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期)监理标段(二次),按照法定程序,于2019年10月16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2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单位名称 | 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
监理费报价 | 以施工按照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价款的1.27% |
服务周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
总监理工程师 | 戚赏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单位名称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勘查院 |
监理费报价 | 以施工按照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价款的1.29% |
服务周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
总监理工程师 | 郑群有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单位名称 | 河南金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监理费报价 | 以施工按照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价款的1.24% |
服务周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
总监理工程师 | 杨翼飞 |
公示期: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23日
本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 标 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鹤山分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86*****720
监督单位:鹤壁市鹤山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 话:15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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