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林德叉车电池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林德叉车电池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的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林德叉车电池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林德叉车电池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林德叉车电池一组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金额3.28万元。
二、谈判评审信息
谈判评审时间:2019年10月17日09时30分
谈判评审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361号汉庭优佳3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名单:吕剑敏、高兴辉、张东芝 。
三、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河南海捷伦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价:32200元/组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36号2号楼1层03号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使用单位: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
地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015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原煤炭公司3楼)
联系人:李女士、何女士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日期: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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