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县硕勋路政协红绿灯、电警、标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县硕勋路政协红绿灯、电警、标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县硕勋路政协红绿灯、电警、标线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0-18 16:46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胡强 |
采购人 | 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高县石门大道与永联路交汇处附近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86*****502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项目联系电话 | ****-*******、******* |
行业划分: | S911 |
成交日期 | 2019-10-18 14: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19-10-14 15:52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张毅(评审小组组长)、陈勇 、李梁(采购人代表) |
评审时间 | 2019-10-18 11:0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用途: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公众出行安全系数。二、简要技术要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是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分支。收集、统计和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现大部分交通事故都是因为机动车违章行驶而引起,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对高县硕勋路政协红绿灯、电警、标线进行采购,将对机动车逆行及违停等行为进行不间断自动检测和记录,通过对机动车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进而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公众出行安全系数。三、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548919.47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宾市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县硕勋路政协红绿灯、电警、标线;规格型号:/;数量:1批;单价:548919.47元;服务要求:详见备注内容.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富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商贸路1幢1层50号;中标金额:548919.47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250元(人民币)。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250元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5万元,备案号:2019-108。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高县财政局;监督电话:****-*******。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4日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九、主要成交标的共54项,其中核心产品名称:1、一体式机动车信号灯支架(核心产品);规格型号:国产/灯杆:10米支臂,立柱:250X150X8、挑臂:200X100X5、壁厚8+5;数量:2套;单价:2594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2、一体式机动车信号灯支架(核心产品);规格型号:国产/6米支臂,立柱:250X150X8、挑臂:200X100X5、壁厚:8+6;数量:1套;单价:2265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3、高清违停球机;规格型号:(i)DS-2VS4ABCDE-F8XYZL;数量:3台;单价:1172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4、高清抓拍单元;规格型号:iDS-TCE900;数量:3台;单价:12504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十、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十二、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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