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民生工程宣传用品采购项目LBCG2019204A中标公示
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民生工程宣传用品采购项目LBCG2019204A中标公示
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民生工程宣传用品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民生工程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编号:LBCG*******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4日
采购日期:2019年10月1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灵璧县金日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灵璧县灵城建设南路宏泰世纪城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1968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民生工程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评审委员会名单: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 ********026
采购机构名称:灵璧县中灵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璧县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项目负责人:徐工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金额:29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灵璧县中灵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向东50米,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
灵璧县中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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