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手术室设备成交公告

宿松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手术室设备成交公告

宿松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手术室设备成交公告(二次)

【发稿时间 :2019-10-21阅读次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松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AQSS-2019-07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29日

采购日期:2019年10月18日

第三包手术室设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锐诺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宜城路7号地块3号楼二层东北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高频电刀1台

2、便携式除颤器1台

3、麻醉机2台

4、医用可视喉镜成人、儿童(各2台)

5、双通道注射泵2台

6、呼吸机1台

7、智能雾化治疗中心2台

8、子母手术无影灯2套

9、综合电动手术床2套

10、 双臂机械麻醉塔2套

11、 电动产床4套

12、 产科中央监护系统一拖六1套

13、 胎儿监护仪4台(其中1台配置无线探头)

14、 胎儿母亲监护仪2台

15、 病人监护仪4台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立莹、杨震、程富顺、郭文瑞、叶凯

采购人名称:宿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189*****9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顺豪雅苑1-4商铺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136*****447

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改委(宿松县公管局)提出诉讼,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特此公告

宿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如下:

********-***d-46e5-b***-********2911"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pdf

********9920" target="_blank">[zjg********600流5]第三包手术室设备.AQZF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手术室设备 医疗设备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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