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6095]2019年广州市排水管网水位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第二批)(第二次)
[JG2019-6095]2019年广州市排水管网水位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第二批)(第二次)
2019年广州市排水管网水位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第二批)(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现对2019年广州市排水管网水位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第二批)(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维护服务单位。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广州市排水管网水位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第二批)(第二次)
二、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目前广州市中心城区已经建设有561套排水管网水位在线监测点,用于监测排水管网水位运行情况。其中160个原由市排水监测站建设,171个原由市净水公司建设,230个由市排水公司代建设,现这些监测点的运营维护由市排水公司负责。其中328个监测点的原维护期将于2019年11月逐步到期,为了保障监测点的连续运行,本项目将开展该328个监测点的运营维护,维护期是一年。
五、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分 1 个标段。
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作范围是328个排水管网水位监测点,其中井外立杆186个,井内集成142个,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运营维护设备情况
液位计 | 个数 | 说明 |
井外立杆 | 77 | 1.太阳能供电系统(太阳能板12V 4.传感器支架 5.防雷器 6.不锈钢立杆 7.杆上配电箱(含蓄电池控制系统) |
50 | 1.超声波液位计(司迈特,MB7066, 3.数据远传装置 4.传感器支架. 5.防雷器 6.不锈钢立杆 7.杆上配电箱(含蓄电池控制系统) --原由排水监测站建设 | |
50 | 1.太阳能板24V80W,太阳能蓄电池24V80AH 5.传感器支架 6.防雷器 6.不锈钢立杆 7.杆上配电箱(含蓄电池控制系统) | |
1 | 1.太阳能板24V80W,太阳能蓄电池24V80AH 4.传感器支架 5.防雷器 6.不锈钢立杆 7.杆上配电箱(含蓄电池控制系统) | |
8 | 1.太阳能板18V50W,太阳能蓄电池12V24AH 3.传感器支架 4.防雷器 5.不锈钢立杆 7.杆上配电箱(含蓄电池控制系统) | |
井内集成 | 3 | 1.蓄电池供电(12V24AH) 4.传感器支架 5.井内配电箱(含蓄电池控制系统) |
30 | 1.超声波液位计(司迈特,MB7066, 5.数据远传装置 6.传感器支架 7.一体化防水箱 | |
2 | 1.蓄电池供电(12V40AH) 3.传感器支架 4.井内配电箱(含蓄电池控制系统) | |
50 | 1.数据采集、传输、存储装置:江河瑞通RW_GWS型; 5.一体化防水箱 6. 蓄电池供电(7.2V57AH) --原由市净水公司建设 | |
50 | 1.锂电池数据采集、记录、传输设备广州杰赛YC-K01; 2.超声波液位计,武汉中核CN-211; 3.投入式液位计,麦克MPM489W; 4.支架固定件,安装支架,投入式支架保护管,定做材料 5. 一体化防水箱 6.蓄电池供电(12V19AH | |
7 | 1.超声波液位计delta-phase UL7 4.传感器支架 5. 一体化防水箱 6.蓄电池供电(12V72AH) --原由中区分公司建设 |
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市排水管网水位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主要包括定期巡查、故障处理、监测点迁移、监测点基础信息测量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80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7.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年10月21日17时00分至2019年11月22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含本日):2019年10月22日00时00分至2019年11月22日10时3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7.3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19年11月22日9时40分至2019年11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4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5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6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申请人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保利国际广场南塔楼8楼。
对投标人发生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中不诚信行为情形的,招标人将按照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进行相应处理。
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10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承诺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七、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阶段以及中标后履行合同阶段,若我公司有发生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中不诚信行为情形的,我公司自愿接受招标人按照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对我公司进行相应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除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处理外,还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或相应行政处罚,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企业公章)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
序号 |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 处理期限 |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延长处理期限 | 备注 | |
1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一)建设生产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 | 发生死亡1~2人的,暂停投标1年至2年(含)。 发生死亡3~9人的,暂停投标2年以上至4年。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暂停投标4年或以上。 |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增加6个月。 | |
2 | (二)发生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群体性事件等。 | 视情况暂停投标1至2年。 | |||
3 | (三)安全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5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4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3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4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一)由于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 暂停投标1年。 | ||
5 | (二)凡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10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8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5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 暂停投标6个月。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6个月;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6 | (三)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7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 1年 | 1年 | |
8 |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参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 1年 | 1年 | ||
9 | (三)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 1年 | 1年 | ||
10 |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 1年 | 1年 | ||
11 | (五)因人员、机械投入及配套服务投入不足,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到位,导致严重影响工期,被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督办、警告和约谈3次的。 | 1年 | 1年 | ||
12 | (六)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 6个月 | 1年 | ||
13 | (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4 |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 6个月 | 1年 | ||
15 |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 6个月 | 1年 | ||
16 | 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 6个月 | 1年 | ||
17 | 4.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8 | (八)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9 |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0 | (十)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市水投集团或甲方造成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1 | (十一)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2 | (十二)经市水投集团或甲方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注: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范围为市水投集团所辖项目。
附件二:
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暂停投标的期限 |
1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 |
2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3 | 广州市信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4 | 江花集团有限公司 | |
5 |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标签: 维护 运营 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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