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柳南屠宰厂建设项目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柳南屠宰厂建设项目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柳南屠宰厂建设项目勘察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19市招标办-164 | |||||||||
项目名称 | 新柳南屠宰厂建设项目勘察 | |||||||||
建设单位 | 广西康胜肉食品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鑫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21日 北京时间 09 时 30 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 | |||||||||
勘察费 | 约125万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 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 | 核工业柳州工程勘察院 | |||||||
投标报价总价 | 107.5万元 | 110万元 | 112.5万元 | |||||||
打折系数 | 打折系数;0.86 | 打折系数;0.88 | 打折系数;0.90 | |||||||
资质条件 |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承担本工程所需的人员配备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此次招标项目勘察及其服务,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业绩要求 | 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类勘察项目业绩,每个项目得1分,满分5分(以合同书为准,原件备查后方可计分) | 1.融水县扶贫协作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1#、2#、3#号厂房岩土工程详细勘察、2.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零星岩土工程年度勘察、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岩土工程年度勘察、4.新能源产线厂房基建工程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5.融水县扶贫协作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5#、6#号厂房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 1.鹿寨县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6栋标准厂房(20#、22#、23#、24#、25#、26#)工程、2.广西鹿寨旭鹿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工程、3.鹿寨县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33#~37#厂房工程、4.广西十一冶朝晖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PC基地工程建设项目勘察、5.柳州市邱姆预应力机械有限公司新兴工业园厂区详细勘察。 | 1.柳州翼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岩土工程勘察、2.平南县思旺镇污水处理厂厂区与管道勘察工程、3.兴度工艺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建设工程、4.柳州市翎翔新型材料厂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5.柳州市永正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岩土工程勘察。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 | 高武振(注册证号:AY********0) | 张钊(注册证号:AY********1) | 何平毅(注册证号:AY********2)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单位的电子光盘与技术标放在一起,带有明显标示,按招标文件第3.7.3A(3)条要求做废标处理。 | |||||||||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广西荣泰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标号为1的投标单位因技术标没有密封,根据招标文件第3.7.3A(3)条做废标处理。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10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24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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