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镇王庄入河排污口及周边环境水体污染治理项目中标公示
洛河镇王庄入河排污口及周边环境水体污染治理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洛河镇王庄入河排污口及周边环境水体污染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AHAN********1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8日
开标日期:2019年10月22日14时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庆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拾伍万叁仟元整(小写:253000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紫金苑小区11栋501室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来顺(组长)、薛晓光、刘子健(业主评委)
招标人名称:淮南市洛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淮南市大通区
联系人:方书新
联系方式:177*****383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北路信谊置地广场CD座320
项目负责人:许文杰 ;联系电话:****-*******、159*****990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北路信谊置地广场CD座320,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大通区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淮南市洛河镇人民政府
安徽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2019年10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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