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家具采购项目(标段编号:MCZBC2019322)中标公示(第2次)

蒙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家具采购项目(标段编号:MCZBC2019322)中标公示(第2次)

蒙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家具采购(二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蒙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蒙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家具采购(二次)项目进行采购,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小组)评审及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蒙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2.采购人地址:蒙城县区内;

3.联系人:刘东东;

4.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蒙城县庄子大道66号;

3、项目负责人:耿工;

4、联系电话:****-*******

三、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蒙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家具采购(二次)项目;

2、项目编号:MCZBC*******-1号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满江红家具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工业园区B区

五、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玖佰捌拾陆元整(¥97986元)

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情况

1.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

2.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七、评标专家名单

陈明红、王闯、王春林

八、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询价

2、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4日

3、招标(采购)日期:2019年10月23日

九、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意见

本项目未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十、公告期限

本中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5日)。

十一、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19年11月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第二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四)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十二、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十三、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注: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注页码)。

特此公告

****************6.doc">家具2.doc ****************4.rar">中标信息1.rar

蒙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9年10月24日

标签: 家具 消防大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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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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