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局寿宁县电商创新创业大赛中标结果

工业和信息化局寿宁县电商创新创业大赛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乙方:福建菩元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4]CX[CS]*******的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寿宁县电商创新创业大赛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99其他服务寿宁县电商创新创业大赛1国内219000219000福建菩元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包1
合计:219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玖仟元整(¥21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详见第三章采购及要求;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

4.3交付条件:通过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投标人需拟定大赛的总体活动策划方案,各个环节的活动实施方案,包括报名阶段及赛事过程的整体宣传推广方案、各分赛场承办的活动实施方案、初赛、赛前培训、决赛的活动实施方案、大赛论坛暨颁奖典礼的活动实施方案等。投标人中标后按投标方案(经采购方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1、宣传推广方案 投标人需拟定大赛各个阶段的宣传方案,通过网络、微信、电视台、新媒体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和发动,保证大赛动态的传播和知晓度(赛事相关文章、视频总阅读量不低于10万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主赛场的宣传应覆盖到寿宁县的主要媒体,在福建范围内的电视台或纸媒报道不少于3家、不少于3家以上的互联网新媒体报道(提供相关报道证明材料)。 中标单位须制作大赛线上报名端口及大赛报名流程宣传片(总时长不少于2分钟)。 2、初赛、赛前培训、决赛的活动实施方案 拟定大赛评审工作方案,对于各分赛场的初赛、决赛阶段的项目评审安排、评分标准、评委邀请制定详细方案,保证方案的可实施性和合理性。 决赛的场地要求:赛场外围需有赛场引导标志,现场包括活动指示背景板1块以上、大赛签名墙1面,会场外围要有指引牌3块以上、会场指示牌1块、报到处背景板1面、报到处指示牌1块并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其他物料。 3、颁奖典礼活动实施方案 中标单位需拟定配套颁奖仪式方案,包括颁奖典礼的流程安排、奖杯、奖状、奖牌等的制作、颁奖现场的协调,相关嘉宾的对接、安排专业主持人现场主持、舞台布置等。 颁奖典礼包括酒店外围指引背景板、大会欢迎背景板;活动内场一楼布置包括报到处背景板、报到处指引牌、主会场指引牌、工作证;二楼门口布置咨询台背景展示墙、展会区指引牌;展示区包括采访区背景板和指示板、项目对接区背景板和指示板、大赛形象展示板等。 其它制作或提供内容包括PPT翻页器1个、邀请函、奖杯奖牌(共计8块)、活动单页并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其他物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提交大赛的详细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整体流程方案、活动宣传方案、启动仪式方案、评审方案及决赛活动方案。 6.1.2 提交大赛活动过程管理记录材料,包括大赛活动宣传材料(媒体报道清单及报道页面)、活动现场的图片及相关影像资料、参赛选手上传的项目材料(项目计划书及视频投稿获奖作品等)以及涉及活动相关知识产权的材料文件(活动主视觉设计稿、活动宣传视频及海报等相关设计文件)。 6.1.3 提交大赛工作总结。大赛结束后10天内,中标单位需提交大赛实施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大赛的组织实施、宣传推介、参赛项目的组织发动、活动现场的安排、大赛现场服务等各个方面,工作总结应结构清晰、条理明晰、语言精练、数据准确、突出大赛的重点和亮点做好后期宣传报道。。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方支付成交金额10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签订合同日起60天内完成服务 。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提供服务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大赛服务的,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期还是不予延期,甲方同意延期的,延期的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甲方不同意延期的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比率为每逾期1天,按合同金额的0.1%计付。 10.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导致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宁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余鸿彬
甲方: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乙方:福建菩元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寿宁县解放街128号政府大院内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30号时代广场一幢一层05号店面-3(自贸试验区内)
单位负责人:郭寿兴单位负责人:林丽
委托代理人:
李锟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0*****933
联系方法:186*****38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寿宁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马尾支行
账号:140*****290********账号:140*****096********

签订地点:寿宁县解放街128号政府大院内工业和信息化局


签订日期:2019年10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创新创业 电商 信息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