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人民东路至横三路段>、<横三路至横四路未建设段>和<横五路至横六路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标结果
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人民东路至横三路段>、<横三路至横四路未建设段>和<横五路至横六路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标结果
广西玉林经开区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人民东路至横三路段>、<横三路至横四路未建设段>和<横五路至横六路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西玉林经开区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人民东路至横三路段>、<横三路至横四路未建设段>和<横五路至横六路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二、项目编号:YDCG*******
三、招标人: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时间:2011年6月9日上午10时00分
七、评标结果:
中标人: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系数:0.77
工期:3天
八、评标结果公示日期:2011年6月10日至2011年6月20日
九、评标小组:罗淑英 吴 华 李小梅 陈 松 吕志鹏
十、说明:
1、投标人如果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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