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粮食烘干机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01包)中标公告

东至县粮食烘干机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01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01包为烘干机(干燥机)和清选机
项目编号:CZD********-A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开标日期:2019年10月2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徽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临滨苑3-1501室
中标金额:*******.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徐之亮
汪根生
方文辉
陈静
何红
招标人名称: 东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东至县粮食局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58*****821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至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合普公司)
项目负责人:钱年和
联系电话:138*****087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经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70%支付招标代理费
收费金额:2.68万元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5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者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东至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0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第二名:佛冈明阳机械有限公司第三名:南京纳谷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

标签: 安装 配套设备 粮食烘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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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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