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公示结束]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WH16CG2019HW553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2019年10月2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云中瑞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办事处6楼南一间

中标金额:393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核心产品名称:音视频调度平台,规格型号:科达H900A,数量:1套,单价:21201元,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德林 姚庆玲 茆磊 张汉庆 章晓九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三山区司法局

地址:芜湖市三山区龙湖大道一号三山区政府617室

联系人:茆主任

联系方式:187*****894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金地国际城1号公寓1815室

项目负责人:崔贤彬联系电话:187*****231

收费标准:《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收费金额:4716元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24日10时30分00秒至2019年10月25日10时3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万科城北区13栋301,联系电话:187*****23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单位:投标单位名称:猫猫太史互联网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无效投标。处理意见:废标。

特此公告。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下载: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doc

标签: 安装 督察系统 远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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