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管委会环保局宁东镇东湾村泄洪沟污染土壤评估预中标结果
宁东管委会环保局宁东镇东湾村泄洪沟污染土壤评估预中标结果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东镇东湾村泄洪沟污染土壤评估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东管委会环保局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25日18:58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0月14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10月25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郭青山、周瑞娟、毛新军 | ||
总成交金额 | ¥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团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东管委会环保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东镇企业总部大楼10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温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团华 ****-******* |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东管委会环保局的委托,就“宁东镇东湾村泄洪沟污染土壤评估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HXDZ[2019]第Y06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HXDZ[2019]第Y06号
项目名称:宁东镇东湾村泄洪沟污染土壤评估项目
项目联系人:潘团华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宁东管委会环保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东镇企业总部大楼10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温先生 ****-*******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潘团华 ****-*******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SHXDZ[2019]第Y06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4日
成交日期:2019年10月25日
总成交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7号3层337 | 26.0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确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青山、周瑞娟、毛新军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宁东镇东湾村泄洪沟污染土壤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候选人公示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东管委会环保局的委托,就宁东镇东湾村泄洪沟污染土壤评估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于2019年10月25日在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组织完成了磋商评审工作。现将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最终投标报价及排序
第一名成交候选人供应商:
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磋商报价260000.00元,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交货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名成交候选人供应商:
宁夏中环国安咨询有限公司,最终磋商报价268000.00元,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交货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名成交候选人供应商: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终磋商报价265000.00元,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交货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它
1.项目名称:宁东镇东湾村泄洪沟污染土壤评估项目
计划编号:2019NCZ002762W
编 号:SHXDZ[2019]第Y06号
2.采购内容:为了解酸性废液违法倾倒造成的场地污染变化情况,需开展酸性废液倾倒所在冲沟的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评估,烧鸽子洞沟长度约800m,西沟长度约1870米。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人民币27万元整
5.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4日
开标日期:2019年10月25日
6.竞争性磋商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320)
7.磋商小组成员:郭青山、周瑞娟、毛新军
9.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名将作为正式成交人。
10.公式期限: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8日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东管委会环保局
地 址:宁东镇企业总部大楼10楼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潘团华
电 话:****-*******
邮 箱:jsds1103@126.com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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