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预中标结果

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预中标结果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公示有效期:

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4日

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25日09时30分

招 标 人:

红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红河粮食产业园区二期物流项目---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第一中标侯选人

牵头人: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蒙自富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刘波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云150*****7640

设计项目负责人:张齐良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编号:S********2

第二中标侯选人

牵头人: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刘旭升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云153*****1444

设计项目负责人:胡亚民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编号:S********2

第三中标侯选人

牵头人: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四川省泸县得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何素军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川151*****6584

设计项目负责人:周勇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编号:S********6

招标方式

公开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5480㎡(其中新建总建筑面积13622㎡,旧仓改造建筑面积1858㎡))

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开标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
(日历天):

540

质量目标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

红河粮食产业园区二期物流项目---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 总建筑面积15480㎡(其中新建总建筑面积13622㎡,旧仓改造建筑面积1858㎡)的设计、采购及施工:
(1)项目的设计(含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直至通过审批)、采购(工艺设备采购)、施工(含总图招标范围内的土建、消防、给排水、强弱电、土石方、挡土墙、绿化等配套设施及总图外从强电接入点至总图内的所有电力工程)。
(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3)所有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

中标价:

设计费报价: 下浮34.00 %;
工艺设备费总报价: ¥********.00;
施工费报价:建安工程费结算优惠率3.20%。

拦标价:

/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最后得分

排名

牵头人: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蒙自富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费报价: 下浮34.00 %;
工艺设备费总报价为: 大写:叁仟壹佰陆拾万元(小写:¥********.00);
施工费报价:建安工程费结算优惠率3.20%。

总工期420日历天,
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360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87.86

1

牵头人: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费报价: 下浮32.00%;工艺设备费总报价为: 大写:叁仟壹佰捌拾捌万陆仟元(小写:¥********.00);施工费报价:建安工程费结算优惠率 3.05%

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360日历天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采购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79.11

2

牵头人: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四川省泸县得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费报价: 下浮32%;工艺设备费总报价为: 大写:叁仟壹佰伍拾万元(小写:¥ 31,500,000.00);施工费报价:建安工程费结算优惠率4.80%。

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360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74.68

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应当事实求是。对于捏造事实,诬谄他人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招标投管理机构正常工作的,有权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吕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电话:红河州招标办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应急 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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