屿头乡人民政府全岛路灯中标结果

屿头乡人民政府全岛路灯中标结果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县屿头乡人民政府

乙方:广州红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FJLQ[CS]*******的平潭县屿头乡人民政府全岛路灯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上述文件如果出现不一致,以先后排序优先为原则。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B060899其他大型设备安装平潭县屿头乡人民政府全岛路灯采购项目1国内**************广州红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陆万陆仟零壹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屿头乡东珠村1号屿头乡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磋商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验收流程 第一步:出厂检验。我公司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清单及计划后须在3天内进行确认,上述清单及计划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发货。我公司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招标方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和检验。 第二步:初验收。设备送至招标方安装现场后,在2个工作日之内,由甲方组织乙方人员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进行逐项检验并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货物验收之后由乙方人员进行保管,在货物安装试运行之前完整性由乙方负责,若由于甲方原因延迟验收交付时间相应顺延。 第三步: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我公司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我公司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我公司向采购方提供自检记录或《项目试运行总结报告》。 第四步:竣工验收。我公司向采购方提供自检记录或《项目试运行总结报告》后,在30天内由招标方组织专家或项目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系统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用户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我公司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37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37%支付预付款。
260项目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60%支付进度款。
33质保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按中标金额3%付清质保金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双方履行完毕合同即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累计超过30日,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或顺延货物交付时间,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甲方后生效,乙方也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因本合同标的物有明显的时效性,解除合同将给乙方造成极大经济损失,鉴于此若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视为赔偿乙方损失,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付产品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产品累计超过30日,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甲方也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3甲方逾期确认清单计划或逾期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当期交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顺延项目交付时间,逾期验收累计超过30日,甲方必须付清乙方当期合同进度款的60%,同时视为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清单计划或验收报告合格。 10.4甲方逾期付清乙方的质保金,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违约金按质保金金额的百分之五计算。。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2)如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所有因路灯质量、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如若乙方未按要求维修,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平潭县屿头乡人民政府乙方:广州红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屿头乡东珠村1号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62号天贵大厦B座7楼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鞠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林贤强 187*****206
联系方法:134*****85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支行
账号:账号:****************0232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 民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