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棉村安置区B标段工程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棉村安置区B标段工程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棉村安置区 B标段工程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CEITCL-GX-CZFW-190722 | |||
招标人 | 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用地面积 53486.497(80.23亩),总建筑面积 260875.8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12728.84 ㎡,地下建筑面积 48147 ㎡,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配套公建用房、地下停车场、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硬化、地面停车场、供配电、供排水、绿化等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25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10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9年 11月1日 | |||
预中标人 | 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施工要求,达到国家节能减排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符合有关部门审批及备案的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郑健挺(注册编号:********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方绿色产业园配套安置项目设计 2、笕桥生态公园单元JG0702-R21-01地块黎明社区拆迁安置房设计 3、桐乡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杨家门安置房庆北区块项目)设计 4、湖塘2号安置房工程(定山家园)设计项目 5、柯桥城区(G-50、G-51)限价房建设项目(原名称:柯桥城区 G-50、G-51地块限价房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6、曲阜金鲁城小区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南方绿色产业配套安置项目设计 2、柯桥城区(G-50、G-51)限价房建设项目(原名称:柯桥城区 G-50、G-51地块限价房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00.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施工要求,达到国家节能减排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符合有关部门审批及备案的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白 静(注册编号:********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湖北襄阳南漳中央公馆项目建筑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湖北襄阳南漳中央公馆项目建筑设计 2、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34#地块建筑设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施工要求,达到国家节能减排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符合有关部门审批及备案的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杨海蓉(注册编号:********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景芳三堡单元(JG12)JG1202-33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项目 2、青山区二0二西门外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区) 3、台前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个村项目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景芳三堡单元(JG12)JG1202-33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项目 2、青山区二0二西门外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区)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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