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5739]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化学除盐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JG2019-5739]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化学除盐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化学除盐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JG2019-5739]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深圳恒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第2点“投标人必须是化学除盐系统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超滤设备及反渗透设备)的制造商”的要求 |
2 | 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州昌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第2点“投标人必须是化学除盐系统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超滤设备及反渗透设备)的制造商”的要求 |
4 | 广东泓尔环境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第2点“投标人必须是化学除盐系统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超滤设备及反渗透设备)的制造商”的要求 |
5 | 广州市旭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第2点“投标人必须是化学除盐系统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超滤设备及反渗透设备)的制造商”的要求 |
6 | 武汉凯迪水务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第2点“投标人必须是化学除盐系统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超滤设备及反渗透设备)的制造商”的要求 |
7 | 广东新泰隆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第2点“投标人必须是化学除盐系统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超滤设备及反渗透设备)的制造商”的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赖工 | |
联系电话:***-********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附件: | 157*****76134.pdf" target="_blank">1.评标报告-无专家名.pdf 157*****56704.pdf" target="_blank">2.资格预审报告-无专家名.pdf |
标签: 除盐 处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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