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第四批(演奏钢琴)(包1)合同公告

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第四批(演奏钢琴)(包1)合同公告


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第四批(演奏钢琴)(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05370号-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师范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市仙韵琴行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第四批(演奏钢琴)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5370号
(3)项目内容: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第四批(演奏钢琴)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91780
大写:玖拾玖万壹仟柒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长沙市仙韵琴行有限公司演奏钢琴详见投标文件佩卓夫199178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08月26日,履行期限:20天。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安装、调试、培训。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交合同总金额的5%(¥:49589.00元)为履约保证金至甲方账户,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991780.00元),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08-26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8月26日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皮修平法定代表人:蒋延龙
委托代理人:周鹏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农行长沙八角亭分理处

帐 号:180*****0400064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琴 高校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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