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报废资产处置中标公告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报废资产处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省委党校报废资产处置
2、招标(处置)方式 :按高于资产报废评估值最高价询价
3、招标(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3日
4、开标(处置)日期:2019年10月29日下午4:00财务处会议室
二、开标情况
1、中标单位名称:合肥世纪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中标单位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物流支路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36栋3楼
3、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仟贰佰元(¥6200元)
4、中标单位资料公示:请浏览企业信息
三、评审成员
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端春晖 周清 王建华。
2、党校机关纪委:李海
2、招标(处置)人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3、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4、联系人:周老师
5、联系方式:****-********
四、公告要求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日戳或呈交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行财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委党校教学综合楼916室,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处置项目活动的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且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公告时间:自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日16:00止。
特此公告。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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