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标结果
农业局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漳州市好未来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8]HRC[CS]*******的平和县农业局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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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2 | 2-1 | C1806 |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400 | 人 | 国内 | 1057.5 | 423000 | 漳州市好未来职业培训学校 | 人 | 无 | ||||
合计: | 423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叁仟元整(¥423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9年12月中旬;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霞寨、芦溪、崎岭、九峰、秀峰、长乐、安厚、大溪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人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培训对象:遴选平和县农业从业者中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优先培育“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申报人员。遴选专业种养大户、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创业创新人员等做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年龄一般要求男不超过60岁,女不超过55岁。(2)培训任务:霞寨、芦溪、崎岭、九峰、秀峰、长乐、安厚、大溪400人,其中新生产经营型200人,专业技能或专业服务型200人。每班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30课时,含实训),理论授课和实训时间由乙方按产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3)培训补助经费:漳州市内培训每人每天200元,漳州市外实训每人每天300元乙方包干使用。乙方免费为农民培训、提供教村、提供实训设备和耗材、提供食宿等。未提供免费食宿的可给予农民适当的补贴,补贴标准为学员误餐交通补贴每人每天50元。(4)鉴于中标培训资金总额高于培训任务人数每人每天200元标准所需资金额,为此应285人培训5天时间,115人培训6天时间或外出漳州实训2天,或者在400人基础上增加培训23人。(5)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平和县农民及农业主产业生产的特点分类培训(生产经营型与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应分开培训),着重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占50%),合理设置理论课程和实践活动,理论课程应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两方面,公共基础课有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常识、农业政策法规、物联网知识、创业指导等;专业技能课可根据不同专业灵活安排培训内容。实训可到基地,也可依托农业农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 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培训模式可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采用送教下乡开展“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 提高培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要求每期培训班要安排一节“信息直报系统”使用培训课。(6)完成时间:培训工作要在2019年12月中旬完成,并按要求做好培训资料整理汇总,并及时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信息管理系统。(7)验收:由县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验培训机构提供的各班次培训资料(教学计划、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台账、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实训现场照片、学员签到表、学员误餐补贴签领表、验收报告单、总结等)是否完整齐全,电话随机抽查学员核对培训相关情况(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实训情况、教材、食宿等)。合格的验收组人员当场签字验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由平和县农业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验培训机构提供的各班次培训资料(教学计划、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台账、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实训现场照片、学员签到表、学员误餐补贴签领表、验收报告单、总结等)是否完整齐全,电话随机抽查学员核对培训相关情况(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实训情况、教材、食宿等)。合格的验收组人员当场签字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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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培训工作要在2019年12月中旬完成,并按要求做好培训资料整理汇总,并及时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验收后,合格在进行拨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毕。。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违规问题,除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外,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每期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30课时,含实训),培训总人数400人(285人培训5天时间,115人培训6天时间或外出漳州实训2天,或者在400人基础上增加培训23人),每人每天补贴不少于50元。 14.2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培训专业:专业技能型200人,生产经营型200人。 14.3乙方开展培训所需的经费由甲方列支,即在乙方完成培训人数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按中标价格 423000 元的培训补助金额包干拨付给乙方。 14.4乙方应免费为农民培训、免费提供培训教材、免费提供实训设备和耗材、免费提供住宿等,未提供免费食宿的乙方可给予农民每人每天适当的补贴。 14.5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并按要求于合同签定后及时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设置科学的培训课程、落实培训教师、组织开展培训。 14.6乙方在开班前2天内须将该培训班的准备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 14.7甲方在乙方开展培训期间,将会同财政局进行不定时的监督检查。 14.8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及培训质量。 14.9乙方提供给学员的培训教材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根据培训类型统一征订国家农业部所编制的规范性培训材料,保证人手一份,每份至少两本培训教材。 14.10乙方应负责各培训班次建档材料完整性,确保培训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14.11乙方应承担所有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职责,培训如需要实践或外出考察,乙方应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要求所有外出平和县考察,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必须为所有参训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14.12乙方如遇特殊情况,致使所承担的培训专业无法开展或招收学员名额不够需要调整培训专业时,须及时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培训专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 乙方: | 漳州市好未来职业培训学校 |
住所: | 小溪镇东大路168号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华纺宾馆二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黄秀玲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7*****839 | 联系方法: | 151*****50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腾飞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6*****040000116 |
签订地点: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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