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楚雄市公安局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三期网络接入租用项目”的公示

楚雄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楚雄市公安局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三期网络接入租用项目”的公示

楚雄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楚雄市公安局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三期网络接入租用项目”的公示



项目编号:CXHC-ZB(2019)第047号



楚雄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楚雄市公安局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三期网络接入租用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楚雄市公安局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三期网络接入租用项目



二、本次招标范围:延续提供楚雄市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三期722个摄像头到楚雄市公安局机房数据传输线路,实现前端数据回传。所提供传输电路满足国家电信通信行业标准,传输介质要求为全光纤传输,电路终结端提供FE电口,供前端设备对接。



三、采购金额:181.944万元



四、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是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和系统进行持续租用,为了保证与原有项目所用设备的一致性和配套服务的要求,节约财政资金,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投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楚雄市永安路366号



联系人:周志宏联系电话:189*****000



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职务



备注



曾魁



楚雄州烟草专卖局



高级信息管理师





张卫华



楚雄高级技工学校



高级讲师





叶晓波



楚雄师范学院



副教授





杨传荣



楚雄州气象局



高级工程师





赵云



楚雄州公安局



工程师





论证意见(见附件):



该项目是对正在使用的线路进行续租,对原设备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了保证与原来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根据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之情形,建议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公示期限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人:楚雄市公安局联系电话:139*****853



办公地址:楚雄市瑞平路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楚雄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115号







楚雄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用 接入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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