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多点结算信息系统货物类中标结果

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多点结算信息系统货物类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乙方: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的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多点结算信息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附件1:多点结算信息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附件2: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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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02行业应用软件多点结算信息系统1国内**************易联众易联众、定制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系统功能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5.2在维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为最高版本,若软件有修改或增加功能,不收取任何费用。 5.3乙方对系统软件服务时应不影响原有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效率,不涉及到对原有应用系统重新设计。对系统软件的更新及升级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针对本项目定制的功能。 5.4乙方应在平台上线至验收期间提供完善的项目技术培训课程,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为用户方如平台管理员及业务部门用户提供现场授课培训。 5.5乙方的培训教员应是项目组成人员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及实际工作经验,必须具备熟练的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 5.6乙方必须为所有受训人员提供培训教材。 5.7乙方应提供满足平台建设、管理、维护等要求的技术培训服务,根据项目的不同实施阶段和不同培训对象提供不同培训内容,以达到培训目的。 5.8所有培训应不收取任何费用。 5.9软件的密码算法采用国产密码算法,所有接口免费开放,包含但不限于软件接口、仪器接口等。 5.10按照医院提供的集成平台接口文档、数据中心接口文档免费进行接口对接。 5.11所有软件应具备多院区的管理功能。软件具有医疗集团化管理功能,能快速、免费配置分机构,实现分机构的正常使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设备到货验收:到货设备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 2、项目验收:根据本招标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由乙方完成集成调试后提请进行项目验收,甲方需要根据验收内容逐项进行相关验收并对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评议。项目经理汇总该项目所需的各种验收材料。所有模块验收为初验,所有模块都完成初验后,再进行一次联合终验,联合终验合格后才是软件验收完成,进入维保期,免费维保期为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项目验收文档:开发过程各阶段技术文档要齐全,文档与实际要严格一致。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接口文档、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软件需求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为本项目开发的软件源代码、FAT&SAT报告、试运行报告、性能测试报告、功能测试报告、项目实施报告、培训计划、服务计划、维护手册、用户手册、应用软件清单、系统参数配置说明、所提供的第三方产品的技术说明和操作、维护资料、系统崩溃及恢复步骤文档、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相关资料、项目总结报告。 4、实现医院诊区(诊间)3-5秒内实时结算功能,实现医院住院病区结算10秒内实时结算功能。 5、满足福建省公安厅、卫生厅发布的最新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满足卫生部发布的最新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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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80按模块支付,验收合格一个模块付该模块费用80%
220免费维护期一年满后支付该模块费用的2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免费维保1年,免费维保期为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维保期满后,如甲方还需继续维护,双方另行协商维护费,年维护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额的9%。

10、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合同金额的 1 %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2)、若中标人不能完成所承诺的服务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回所有已付款项,并要求中标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中标人收到或接触到机密的管理信息、患者隐私、统计数据及有关非技术的商业信息。未经采购人授权许可,不得对外散布或公布,否则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4)、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采购人终止合同。 (4.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4.2)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5)、如若出现对账数据不平的情况,中标人必须找出错账原因并提供事实依据,同时配合我院进行责任界定与平账处理;如若因为系统的问题,导致对账不平而造成采购人资金受损,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3乙方提供的软件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该软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不因任何授权、许可或者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改变。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自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包含软件、硬件)需提供1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乙方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等情况。 (2)电话服务时间:7*24小时。电话响应时间: 10分钟内对问题做出响应并给出反馈意见,1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电话中解决不了,中标人需派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并在24小时内最终排除故障。(3)维护期间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负责(包含人员工资及差旅费)。(4)乙方承诺做好甲方数据保密工作,不得泄漏甲方的任何信息资料,如发现但未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该项目总款50%的违约金;如乙方泄漏且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如触犯法律的,则负相应法律责任。本条约定的保密等相关义务应当在本合同的期间内及终止后一直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2。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乙方: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504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施建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江文丹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5*****62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
账号:账号:****************5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信息系统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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