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原鄂州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

关于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原鄂州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


关于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原鄂州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第(2)次更正公告

根据鄂州财采计备【2019】005214号,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0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HBZLT-2019-HB-069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项目需要,现将原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采购文件中的

“第一章 投标邀请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19-11-13 14:3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11-13 14: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开标室”

修改为: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19-11-19 14:3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11-19 14: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开标室。”

2.原采购文件中的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设备保险

2

投标人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为遥测设备购买财产保险的证明资料的给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修改 为:“


设备保险

2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遥测设备购买财产保险,提供承诺函的给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原采购文件中的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类似业绩

12

1、近三年内,投标人提供类似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的业绩,每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6分。

2、近三年内,投标人提供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类似运营维护的业绩,每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6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以上业绩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计分。

” 修改 为:“


类似业绩

12

1、近三年内,投标人提供类似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的业绩,每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6分。

2、近三年内,投标人提供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类似运营维护的业绩,每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6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以上业绩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计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同时包含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销售和运营维护2部分内容,以上2项均可予以计分。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原鄂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11号

电 话:****-*******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联 系 人:盛其昌、胡佳康

电 话:***-********/***-********

传 真:/

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三)其他

(网址:/)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10-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移动式 环境保护 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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