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公开招标][监理]浦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清洁排放改造项目(二厂、四厂改造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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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清洁排放改造项目(二厂、四厂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编号: A****************001001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清洁排放改造项目(二厂、四厂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9]1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浦江县污水处理厂(二厂、四厂)改造工程,其中二厂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1423.32平方米(反硝化深床滤池748.8平方米,地上一层;加药间370.14平方米,一层;出水检测间16.98平方米,一层),总占地面积995.12平方米,缓建建筑物占地面积247.74平方米(臭氧发生间247.74平方米)。新建总构筑物占地面积2175.97平方米(混合絮凝池359.08平方米,活性炭基地34平方米,消毒接触池302.76平方米,除臭设备177.14平方米,均质池1302.99平方米),缓建构筑物占地面积401.90平方米(臭氧氧化系统323.90平方米,液氧储罐78平方米),新建道路广场1600平方米,绿化2000平方米。四厂新建建(构)筑占地面的1526.24平方米(高效沉淀池780.28平方米,钢砼结构,设计规模4.5万m3/天;活性砂滤池96.67平方米,钢砼结构,设计规模1万m3/天;消毒接触池308.76平方米,钢砼结构,设计规模4.5万m3/天;臭氧发生器及加药间320.60平方米,框架结构,设计规模4.5万m3/天;回用水池19.93平方米,钢砼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自控系统)、室外配套(含绿化)等工程全过程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 2.2建设地点:浦江县污水处理厂(二厂、四厂) 2.3计划施工监理服务期:12个月。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项目工程费用(含建安工程和设备购置费):约1000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14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监理班子总人数7(含总监),其中具有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不少于2人,安装监理员及以上资格不少于2人,市政监理员及以上资格不少于2人,所有人员必须有监理上岗证书且为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9年7月、8月、9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 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总监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20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6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19年11月11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 | |||||||||||||||||
4.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8000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9年11月21日09时3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6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81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85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43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4.6 未取得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需自行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投标单位登录”按钮,申请企业账号并上传企业资料后,携带所需资料前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宜详见《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领域交易主体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09时30分。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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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1日 | |||||||||||||||||
注: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制投标文件为准。 |
附件: 浦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清洁排放改造项目(二厂、四厂改造工程)图纸.rar
附件: 浦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清洁排放改造项目(二厂、四厂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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