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民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民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民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01日13:59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碧珠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精严山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1、项目名称: |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民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
2、项目编号: | [3500]FXZB[GK]******* |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精严山75号 | ||||||||||||||||||||
项目负责人: | 陈碧珠 | ||||||||||||||||||||
联系电话: |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 ||||||||||||||||||||
评审部经办人: | 刘滢 | ||||||||||||||||||||
联系电话: |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9-18 |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9-11-01 |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1.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未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一节资格审查中一般资格规定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2.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商场纸质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人代表未签字,不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一节资格审查中一般资格规定关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载明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本声明)应为原件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3.福建省绿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项目编号错误,为无效授权,不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一节资格审查中一般资格规定关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具体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4.闽侯县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信证明不完整且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资信证明原件,不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一节资格审查中一般资格规定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具体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5.石狮市鸿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通过。 | ||||||||||||||||||||
8、中标情况: | |||||||||||||||||||||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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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收费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采购人代表: | 游佳 (包1) | ||||||||||||||||||||
评审专家: | 江瑞金,吴丽民,叶玮,付中民 |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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