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移动检务管理系统运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移动检务管理系统运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移动检务管理系统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NMGZC2019-Z083-F035 |
评审日期: | 2019年10月30日 |
公示日期: | 2019年11月1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必须出具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结果截图的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 | 稀土高新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吴主任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一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宝鼎大厦二楼212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项目负责人: | 陈雷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2019年10月30日29429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包头市昆区市府东路6号 | |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 |
评审成员: | 陈贺、郭启荣、王哲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一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一分公司 2019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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