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车辆定点维修单位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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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招标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项目编号:AHY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19年9月30日

开标日期:2019年10月21日

中标单位名称:芜湖市添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银湖社区齐落山工业园2号

成交金额:1、京东自营店有的配件(含税价)费率84%

2、京东没有的配件(正规品牌产品),按市场价(含税价)费率68%

3、工时费25元/小时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晓华、颜希宁、王成新、金鞠、程军

采购人名称:芜湖市某部队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联系方式:181*****153

公告期限:2019年 10 月 24 日至2019年 10月 26 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号楼329室(苏宁环球大酒店斜对面诺克斯健身苏宁环球店旁,联系电话:133*****0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一)中标单位商业绩:

1、合同名称:军队物资采购合同(2019-2G-车辆维修-KJ94857-1005),签订时间:2018年7月15日;合同金额:以实际交易金额核算;

2、合同名称:2018-1019年武警芜湖支队车辆定点维修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0月10日 ,合同金额:以实际交易金额核算;

3、合同名称:军选民用车维修保障协议(2019-2G-装备保障维修-KJ94995-1024),签订时间:2018年7月20日,合同金额:以实际交易金额核算;

4、车辆维修合同(安徽瑞达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9年7月25日,合同金额:以实际交易金额核算;

5、车辆服务合作协议(芜湖鸠江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8年5月10日,合同金额:以实际交易金额核算。

特此公告。

芜湖市某部队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定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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